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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机关)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个人账户收益)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国家规定运营,并计算收益。2005年12月31日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2006年1月1日以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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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一)纳入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二)按规定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三)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后,按有关规定支付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四)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以及死亡后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五)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六)按规定转往外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支出。
(管理主体)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养老保险工作,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基本养老保险管理的具体事务。
(责任追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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