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你们是有约定要给这个抚养费用的话,那么,你是可以要求对方按时去给付你这个抚养费用的呢,另外,如果对方不愿意给或者不按时给这个抚养费的话,那么,你是可以到这个法院去起诉,要求对方去履行这个约定的呢,。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8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9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赔偿案件中,符合下列情况的,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1,子女未满18周岁的;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3,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在残疾赔偿金项目之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