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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双倍工资是基于单位不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于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要双倍支付劳动者工资,由于工资已经发过一遍了,如果仲裁或起诉的话,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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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双倍工资的时效自一年期满时计算,一年内申请。只要在时效内符合上述规定就可以得到支持。
1.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 2.关于补双倍工资差额,现在有一定争议。一说是按实领工资补,另一说是按应发工资补,还有说是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补。 您的情况,有可能仲裁是按查明的基本工资算的。 (题外话,我做的劳动案件很多,仲裁裁决书的水平,一半都不怎么样,前后矛盾、计算错误的很多。唉,比法院判决差远了。
关于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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