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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不给予经济补偿。相反,劳动者必须赔偿用人单位的...
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损失重大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定。例如,一个注册资金5万元的公司损失1万元就不是个小数,而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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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因劳动者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的“重大损害”,单位应通过规章制度进行书面形式量化,比如达到10000元则为“重大损害”,方可以作为“重大损害”的标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一旦劳动者持有异议,裁判者可能会因无相关依据而导致对损害程度产生不同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影响到对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的裁判。
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重大损失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应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一个注册资本5万元的公司损失1万元不是小数目,5000万元的公司损失10万元可以说是无足轻重。《安全生产法》规定了重大损失、重大损失的标准,可以作为参考。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标准的认定和介绍不是立法的空白点,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确定客观性和有据性是一个很大的困难,往往会引起争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实践中,因为员工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但是公司支付给员工当月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没有经济损失的迟到、早退等,公司可以以扣工资的方式处分,至于扣款金额,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单位内合法的规章制度确定(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应该是事先全公司公示,而非事后告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扣除经济处分后,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经济处分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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