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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有偿退出是指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自己的宅基地,集体或者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的制度。 2、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根据我国《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中的要求:结合各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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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农民愿意放弃自己的宅基地,进城落户,且以后不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将会获得一定的补偿。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称,“意见中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为废弃宅基地复垦还耕创造条件。” 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凡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主动退出合肥宅基地使用面积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给予补偿;在明晰产权、农民自愿和权属调整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宅基地。
从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的情况看,部分试点地区区分宅基地退出情况,确定能否继续申请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是完全退出。自愿有偿退出合法占用宅基地,且不再保留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资格的,不能再申请。该情形下,农户一般能获得完整补偿。 2、是部分退出。退出合法占有的宅基地但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资格的,在约定期限内如有需要可以再申请。该情形下,农户可获得的退出补偿较少。 3、是违法占用宅基地退出。对农民违法违规超占、多占的宅基地,各地一般采用无偿退出方式,退出后不能再申请。
宅基地使用权的办理应先进行申请以及进行土地现场的勘查,同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上报,通过办理土地使用证件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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