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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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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在市区范围内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向所属镇(区)市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⑴书面申请,含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的位置、面积、用途、期限等内容;⑵申请单位的和证书;⑶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红线图及施工图;⑷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施工组织方案;⑸有效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⑹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2、镇(区)市政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市市政局窗口中。3、市政设施管理科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批。4、主管局长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由市政设施管理科交市政局办事窗口。5、对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市政局核发《东莞市市区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许可证》,由区市政管理部门通知申请单位按规定进行施工,并进行跟踪检查和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予以每件答复,说明理由并备案。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不难看出,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产假至少为98天+80天=178天,如果有多胞胎或难产等情况亦有相应的增加。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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