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如果有困难和工作许可,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许可,可以请6个半月的哺乳假。这6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产前假期的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原工资收入的80%。这里所谓的原始工资收入是指女性员工在产前休假或产假前正常上班的月份,企业根据国家和市里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即工资总额统计的所有工资收入。女职工6个半月哺乳假到期后,确实有困难,要求继续给宝宝喂奶,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哺乳假,但不得超过1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第十一条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哺乳期工资计算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4.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5.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6.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7.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8号)。8.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9.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对于哺乳期的母亲来说,拥有足够的时间为自己的孩子哺乳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在生育后,身体的上的一些问题,也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来调养,所以哺乳假是很必要的。哺乳假是国家规定的假期,是带薪假期。至于怎么计算,上文已经做了详细解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0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9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