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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的投标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价格变化因素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自行编制,但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规费、税金...
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对咨询企业出具的造价成果文件有异议的,可以由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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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依法开展咨询业务,出具真实、准确的造价成果文件;(二)依法对所承接的咨询项目进行登记,建立编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计价依据;(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执业活动信息;(四)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报送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根据规模、建设工期、标准、功能、主要设备选型和国家、省有关投资估算指标等计价依据,在合理预测建设期的价格、利率、汇率等动态因素基础上进行确定。
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应当按照《计价规范》约定合同价条款,并约定发生下列情形时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一)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调整信息的;(三)经批准变更设计的;(四)发包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的;(五)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履行过程中发生调整合同价款事项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计价规范》和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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