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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别人名字买房,本来就是个危险举动。 【2】在买房之前,必须签个协议,双方写出借名字购房缘由。 借名者给房主的钱金额。还可以约定什么时...
商品房买卖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来维权。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的,可以根据房地产交易纠纷的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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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房产纠纷: 一、单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比照最相类似的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与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之差确定房屋差价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或当事人事后能够协商确定的除外。 二、出卖人违约买受人要求解除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 三、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有损失的,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分担。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主张赔偿合同履行的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此时可得利益不存在,当事人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伪造授权书等恶意行为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另一方要求赔偿房屋差价等实际损失的,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数额、出卖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使用等因素,综合判断予以确定,但以合同实际履行时的可得利益额为限。
在二手房交易中,除了买卖资格、税费、贷款额度等问题外,中介费也成了交易纠纷的重灾区中介费纠纷多源于签合同时的细节问题,律师提醒,签合同需谨慎,严防合同陷阱那么从中介买房子出现纠纷怎么办? 有人没细看条款就签名有人没要求留合约原件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不久前发布的工作报告透露,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4宗,同比减少了四成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二手房交易中,除了买卖资格、税费、贷款额度等问题外,中介费也成了交易纠纷的重灾区中介费纠纷多源于签合同时的细节问题,律师提醒,签合同需谨慎,严防合同陷阱 街坊遭遇1 所签“购买意向”实为买卖合同—— 买房不成 赔定金和 中介费 有市民向记者报料称,还没找好房子就被中介“忽悠”签了买卖合同刚毕业不久的刘先生(化名)手头积蓄并不宽裕,打算在广州买一套小面积的婚房,于是去中介了解房源信息当时,五六个经纪围着他进行了一番询问,并立刻承诺会找到合心意且零首付的房子接着,中介要求他签一份“购买意向”以确定双方关系,刘先生将信将疑 “购买意向”签过后,刘先生便收到要求缴纳中介费的通知他一下懵了,还没确定买哪套房子,怎么就要中介费呢?中介称,当时签的所谓“购买意向”其实是《房屋买卖合同》,签字意味着同意购买房屋,而且合同规定要交付定金以及中介费还没做好买房准备的刘先生急忙尝试和中介商量取消合同,后来才得知,中介方面并没有和卖家沟通要取消合同最终,没凑够首付,买房子没着落,刘先生被卖家和中介双双起诉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定该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刘先生不得不既赔定金又赔中介费 律师提醒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的张旭峰律师提醒:买家未看好房子前,不要和中介公司签订任何文字上的文件,如看楼书、《存量房买卖合同》、《服务收费确认书》等“没想好就不要签,通通不要签,不管文件叫什么名字如果对方说不签就不带你去看楼,那你找下一家”
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协商解决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以解决问题。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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