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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具体规定房屋认购定金可以更名问题,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条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具体规定房屋认购定金可以更名,但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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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认购定金是否可以退要视情况而定。 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就认购协议外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2、房屋认购协议签订后,购房者不能证明开发商拒绝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开发商已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文本,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协议时同意将按照公示文本签订的,又以公示文本不公平为由拒绝签约的,法院不支持返还定金。
房屋认购书是一种预约合同,合同具有相对性,只针对双方当事人,是不能更名的。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认购房屋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要看情况而定。 1、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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