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如果规定试用期三个月的,三个月期满自动算正式员工。 如果有规定的,在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按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
试用期三个月过了如果双方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视为已经转正。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由于法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因此单位只要是在此法定期限内适当延长试用期,是合法有效的。 3、如果你拒绝延长试用期,则公司无权单方延长你的试用期。因为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个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公司没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 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方可。如果你们协商一致,则需要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才能确保其合法性。 建议你综合自身情况考虑,一方面也可更好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试用期届满,用人单位未要求劳动者离职的,视为转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视为自动转正。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 一、 二、三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2人已浏览
1,483人已浏览
535人已浏览
1,0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