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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处罚(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该机关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今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 对于不服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期限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起的6个月内。可以提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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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初审案件由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人身自由受限的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人身自由受限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行政复议改变行政决定也可以由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是县级人民政府以上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涉及以县级人民政府以上的名义对房屋登记的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见《行政诉讼法》第13、14、15、16、17、18、19、20、21、22、23条。以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7、8、9、10条。《行政案件管辖规定》第1、2、3、4、6、7、8、9、10条。《行政赔偿规定》7、8、9、10、11、13条规定。
有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依据上面的行政诉讼决定。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附带审理与行政案件相关联的民事案件,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行政诉讼附带的民事诉讼是由行政诉讼派生的,且是在行政诉讼中附带审理和裁判,所以称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如果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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