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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起诉到如下回答:《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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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行政复议诉讼法院再次起诉当然是可以的。行政复议也是一种行政行为,虽然它具有法律救济的性质,是一种准司法的行政裁决行为,但仍然是在行政机关系统内运作,从监督机制的角度来看,对行政复议行为应当有司法救济途径。为了保证行政复议法所确立的宗旨得以实现,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行政复议法规定,除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以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从而完善了法治社会所必备的法律救济制度。
行政复议,是申请上级税务局来重新审查,即属于税务局内部处理该问题。 行政诉讼,是向法院起诉税务局,由法院依法判定税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
1、如果是市部门行政复议的话,那么应该到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是市政府行政复议的话,又分两种情况: (1)如果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是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话,那么应该到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政府属于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 (2)如果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是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话,那么应该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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