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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其处分权自然由夫妻共同享有,虽然夫妻之间对于日常生活事务享有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房屋买卖属于处置家庭资产的重大事项,...
鉴于你的信息来看,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并且赌博债务并不受法律保护,如何需要拍卖共有房屋来偿还赌债,可以夫妻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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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卖掉。 2、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经另一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处分的,属于无权处分,但是善意第三人基于对产权登记信息的信赖,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应予保护。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认定无效。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维护其他共有人利益的,认定单方处分行为无效。主要法律根据是《》:共有财产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的行为无效以及《城市》中: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等条款。这种共有通常指的是以外的共有状况。第二、认定有效。夫妻单方擅自对共有房产进行处分,原则上认定无效,但也有例外,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获得房屋,并且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依照善意取得的原理确认该买卖关系成立。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保护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稳定。在司法判决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擅自转卖房屋是无效的,主要根据《》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动产房屋交换价值同时受人为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人为因素表现在夫妻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的占有、维护和装修等,并排除他人对建筑物的非法侵害,使房屋维持其一般使用价值并优化。客观方面受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土地价格的变化和供求关系的制约,房屋的价值得以变动,给购房人带来了一定的收益预期。尽管受到人为因素和客观方面的影响,房屋价值变动的前提条件是房屋的完整健全存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所居住的房产实际上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双方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均以房屋所有人的意思对房产进行共同管理和维护。即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另一方愿意共同偿还贷款,表明其主观是以房屋所有人参与房产的实际维护和经营,且对方对此明知并接受。因此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前,夫妻双方对共同居住的房产均投入了相当的时间、精力共同经营和管理。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收益孳息,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夫妻双方均有获得此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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