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是按月份发放的,工资所属期是分开的。 因此即使是一起发放,也应该分摊到两个月去计算个税。 个别单位财务可能之前已经报过上个月的工资了,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税款。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两个月的工资,应当合并计征个税。但如果属于补发工资的情形,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分解到所属月份代扣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1.有明细申报对应综合申报,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规避。 2.两个月工资视同一个月的合并征税,不过你可以换种方式,把其中一个月的工资以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方式发放,这样就规避了多缴税的问题。
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每月实际发放的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是一起发放三个月的工资,个税会合计到一起计算,造成多缴纳税款,很不合算。 拓展资料 1980年9月10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标准为800元;1987年1月1日起,把对中国国内公民的个人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改为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人所得税成为对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征收的一种涉外税收。 1994年1月2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细则》,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 2006年国家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1600元。 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8人已浏览
1,888人已浏览
950人已浏览
1,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