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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货,从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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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从作出决定执行刑拘时开始计算,严格来说,问询调查时间(没有作决执行拘留时间)不计算在刑事拘留的时间。但一般是只要被公安机关控制剥夺其行动自由开始就计入了刑拘时间(因为这个时间一般较短)。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折抵相应刑期。在计算先行羁押的日期时,是从执行羁押的当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期间既然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也应当理解为从执行拘留的某日某时起算。根据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218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中国的法定处罚规定对时间的规定一般是一致的,由此也可以引延为刑拘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这一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自2009年入法以来,在广大劳动者之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同时也一定程度地解决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然而,“双倍工资”在实践中也逐渐产生了诸多争论,诸如双倍工资的时效界定问题、企业高管主张双倍工资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目前,在中小企业的用工过程中,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在公司长年工作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再索要双倍工资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双倍工资是惩罚性的民事赔偿金,适用于一般仲裁时效,时效为一年。二、索要双倍工资应注意什么索要双倍工资要注意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首先要对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工资进行定性。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当额外支付的“工资”并非劳动报酬性质,劳动报酬是基于劳动者的劳动而获得的一次性收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用人支付的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工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7章,属于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而非劳动者所得。因此,其支付的前提不是基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法律性质上属于惩罚性赔偿金。由此可见,双倍工资争议不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特别规定,而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通常在单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而此时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
产假从分娩前15天开始计算。产假是指在职妇女在分娩前后的休假待遇,妇女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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