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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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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试点征收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2、房地产税纳税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对涉外企业和个人暂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中的地产税,改为征收土地使用费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您,望采纳
房地产税征收范围包括:1、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业主、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地产代理人或者使用人纳税;四.产权未确定、租赁纠纷未解决的,由房地产代理人或者用户纳税;5、.无租金使用其他财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金使用财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和纳税单位的财产,由用户缴纳财产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不包括: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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