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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审查: 首先,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只能是除当事人之外的案外人,但并不是泛指当事人之外一切其他人,而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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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是案外人主张其对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利,是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及时正确处理好执行异议,对人民法院提高执行率和执行准确度,维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作用。那么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审查如何审查,怎么规定的?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以上规定,如果你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异议,应该立即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是要提醒你执行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到期债权仍然具有风险,就不审查,直接成立第一。申请执行人如果有异议,可以代为被执行人,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说这么多,要申请继续查封或冻结;第二,执行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到期债权,应该与该第三人核实有无到期债权以及数额,第三人有权利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只要第三人提出异议,且执行法院无权审查异议,建议你有良好心态,能执行多少就执行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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