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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提前解除房屋租赁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双方协商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违约。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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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对于房租退回问题,如果租赁双方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提前退房房租不退,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理。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在提前退租时房东不得无故的扣押房租,应将剩余期间的房租如数无息地退还给租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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