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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通常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公司法人代表严重性是如果企业法人代表本身有违法犯罪活...
公司法人通常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公司法人代表严重性是如果企业法人代表本身有违法犯罪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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娈更法定代表人,需通过工商管理变更方对外有效。如确属名义法定代表人,没有参与公司现场实际经营,现实又无法及时办理变更的,建议可以拒绝履行现场法定代表人责任,最好收回法定代表人私章,后续万一经营管理上存在责任问题,作为反驳举证用途。但就长远来讲,完成变更才能彻底解决责任问题。同公司的实际股东协商无法处理的,可以考虑诉讼处理。
可以通过股东会通过相应的决议。 1、召集股东大会,对变更公司法人形式或合并、分立等事项的进行表决; 2、占有70%股份的股东通过以上决议; 3、若其他股东有异议,可以建议其依法行使“回购请求权”或者转让其股权。
公司裁员,那么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裁员规定,那么就合法,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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