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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后房屋产权到期后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延长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和房屋,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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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价格,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持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就可以得以延续,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二、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的而没有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房产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土地使用者未提出续期申请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的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产权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其使用权还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房子的所有权,房子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不属于国家。
70年后房屋产权到期后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延长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和房屋,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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