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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是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如果在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也是可以根据业务的需求要求员工进行职务创作的,在进行职务创作时也是会利...
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但是署名权由作者享有。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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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是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如果在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也是可以根据业务的需求要求员工进行职务创作的,在进行职务创作时也是会利用到企业的物质条件,所以职务作品的虽然属于当事人所有,但是其法人或者组织也是可以优先使用职务作品的。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属于创作者自己,但单位或者法人对著作权有优先使用权。我国法律上明确对职务作为的著作权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创作者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职务作品的授权使用。
人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均属‘职务作品’范畴,所不同的是:单位作品(或法人作品),是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由上可见,法人作品与一般职务作品的本质区别在于:创作是代表了作者意志还是单位(法人)意志。法人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在于:前者(法人)行使完整的著作权,后者的作者享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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