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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

2021-11-20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过去的房屋拆迁在流程上是不同的。今天,我普及一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具体流程,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步骤:⑴开展项目征收立项,做好项目前期调查;⑵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政府;⑶对拟征收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⑷有关部门对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⑸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天;⑹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听证会、根据公众意见和听证会修改情况,重新修订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⑺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较多的,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⑻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房屋征收决定;⑼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⑽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报告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⑾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⑿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征收流程复杂,法律对这个流程的规定也比较硬,缺一不可。多了解拆迁流程,找出违法之处,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第三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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