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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承租人死亡后,经家庭成员就变更承租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公房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变更公房承租人,变更后发生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应当认定...
房屋承租人不是许可的当事人,并不意味着他在拆迁中就不享有任何权利。房屋承租人有获得拆迁补偿安置的权利,有就补偿安置申请裁决的权利,并在法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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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款由所有继承人享有。继承开始后,按照办理;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或者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承租人死亡的,生前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应当同意变更承租人名称。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支付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生前在本市无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生前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与直系亲属协商,要求变更租赁户口的,出租人应当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局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根据其他住房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公有住房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租赁住房处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是指原公租房承租人合同到期或者不符合公租房承租标准了,进而改变公租房承租人。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怎么写则没有确定的形式,只要详细易懂就好,如不放心可以请律师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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