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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房子的产权情况,你说的还不是很清楚,产权情况不一样,分法也不一样。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房子一人一半。如果房产证上写的...
你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有对方过错证据,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如果产证是对方一人名字,你可以主张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值部分的房产!如果无法协议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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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感情长长久久,这才是根本保障,当然你这种未雨绸缪也没有什么不妥。 2、从法律上讲,首付你出了1万,如果不是借给你老公的,那么该房子有你们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出资份额共有。你老公借朋友钱出资占大头,婚后共同还贷及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你想保障你的权利,最好的方法是还清贷款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不还清贷款是无法加名字的。如果还余款不可行,只能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面约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你个人财产。 4、最后,只有经济上独立,不依靠任何人,在男人心中才有地位,男人才不会抛你而去,因此,在家庭、夫妻生活中,应当尽量保证自己的经济来源,可以休假,即使因生孩子不得已而暂时辞职,日后也要在找工作。 5、建议你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这样既不至于太伤感情,也不至于要提前还款而增加家庭负担,只要你老公爱你,这点要求他会满足你的。
看来,你买方的房款分二部分,一部分(即首付)是由你父母出的,贷款是你俩出的。你们四人不妨写个协议,写明各自所出或应当出的数额,同时写明取得房子后的所有权归属。也就是说,你父母出的是作为赠与还是借款、还是以后房子的共有人,购买房子应尽的义务以及取得房子后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要写明确。这样,无论登记与否,都能公平的保障各自的权利。
1、房子是在你们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产权,虽然名字登记在女方。 2、如果离婚,在房贷没有清偿完毕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强行判决给哪一方,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归哪方所有。如已清偿完贷款,则夫妻双方各半分享,可一方拿房,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 3、若可以证明首付资金系你婚前财产,该部分款项你有权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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