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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充基金的来源为:(一)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滞纳金;(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合法运营收益;(四)其他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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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具有地方补充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享受地方补助。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18.5+20(元)。
参保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向市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前本人应当核实其的缴费情况,对缴费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市社保机构提出。市社保机构在受理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受理当月的规定和标准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因情况特殊不能如期核定的,经市社保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期核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市社保机构从受理的次月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
市社保机构应当按年度将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结存、运用等情况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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