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争议涉及第三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调解结果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征得第三人同意,第三人不同意的,终止调解。...
受理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后,应当指定调解员一至二人进行调解。简单的合同争议案件,可以派出调解员就地进行调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按以下程序在6个月内作出处理: (一)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情况; (二)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 (三)将有关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 (四)依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其他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调解终结后,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调解终结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争议的主要事实,当事人的请求和调解结果,并由调解员署名,加盖合同争议调解专用章。应当事人的要求,调解终结书可以送达给当事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实行双方自愿原则。调解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公平合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