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占地树木可以请林木评估机构进行树木价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价值进行赔偿。 国家征收土地的,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在制定征用协议之前种植的青苗和现有的地面附着物,也应适当补偿。但是,征集方案协商后,抢夺种植的青苗,抢夺建设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具体的补偿金额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征地协议制定前种植的绿色幼苗和现有的地面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计划协商签署后,不得补偿种植的绿色幼苗和地面附着物。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绿色幼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1、农村白沙树,槐树,柳树等树木为1-4年的为每一亩5000元,5—12年的每一亩18000元。13-20年的为30000元一亩。2、农村房屋前后成熟树林木为150元一棵。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5人已浏览
453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4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