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仲裁裁决终局的情形与解读

2021-11-11
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结束,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仲裁决为最终裁决,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 (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