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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口头的那么没什么效力,有书面的宣传或者协议就可以起诉开发商委托。
因为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按照合同规定,出卖人应按已付房价款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购房者可通过以下两种办法维权:第一,可以先和开发商约谈,在签订承诺书并取得房产证后,向法院申请撤销承诺书效力,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第二,可先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处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再由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有律师建议,因为每个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同,开发商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同,因此不建议集体申诉。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约定,就是双方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例如,经营者承诺假一罚十”,消费者信赖其承诺购买了商品,买卖双方之间就有了这个关于加倍赔偿的协议。事后证明该商品确是假货,经营者就应当依照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假一罚十”,而不能主张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罚三”。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指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例如,我国法律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这个规定就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实践中不少经营者不知道这个规定,在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中约定,自己对某些情况下造成的对方人身伤害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即使当时消费者签字同意了,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一个重要强制性规定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例如,网店的经营者在网页上说明自己对某些商品不承担无理由退货责任,而这些商品又不属于排除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这种说明未经消费者通过点击等方式确认,属于法律规定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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