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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即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害是由于产品有缺陷所致就可以提出赔偿,而被告是否有过错,由被告自己举证。但这并不意...
这一问题,丧葬费并非死者死时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丧葬费实质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补助,享有分割抚恤金及丧葬费的人应该是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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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国家认监委申请国家计量认证,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 1、计量认证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 3、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的质量手册 5、申请人的工作程序文件目录 6、申请人的典型检测报告(1--2份) 7、申请人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证明材料(近两年,初次申请除外)。 自接到申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通知书。 (三)组织评审 国家认监委应当于受理申请后二个月之内安排技术评价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技术评审。 (四)批准和发证 国家认监委对技术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证书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企业申请产品质量认证,须具备以下条件:1、中国企业及其他申请人应当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应当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2、申请认证的产品,其质量应当符合我国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其他补充技术要求,包括已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的国际先进标准。外国企业申请产品质量认证时,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或外国标准。但采用的标准必须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确认。3、申请认证的产品,应当是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的。衡量产品质量是否稳定,是否能正常批量生产,一般通过检查工艺流程、工艺装备、随机抽样检验产品等方法进行综合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4、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其企业质量体系应符合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的要求。
商品房质量问题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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