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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若出现恶意逃避债务行为,包括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或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则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
尊敬的(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关于(申请人姓名/名称)与(被申请人姓名/名称)之间的纠纷,申请人谨向贵院提起诉讼。经查证,(事实与理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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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欠债的情况下,通常不会涉及到法人个人财产用于偿还债务的问题。 当法人是公司股东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需以其实际投资额度或承诺获得的股权作为上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公司资产与其自身资产之间相互独立,则他们也必须对所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如果企业想要申请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必须满足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平均分配,以使债务人免除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在实践中,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暂时无法偿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债务;二是永久无法偿还,如果是这种情况,债务人只能依靠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需要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再进行执行。换句话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以用于执行,债权人就需要拿到多少。
某公司之股东,过度支配与操控公司,操纵决策过程,导致公司失去独立性,沦为股东之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针对此现象,应否认公司人格,让滥用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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