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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债务应由公司自身独立承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作为公司各项事务的执行代理人而存在,...
如果是个人的问题,应当是和公司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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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股权变更对于公司债务承担没有影响。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转让股权后新股东接替原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离世之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而非法人实体本身。法人实体的消亡仅在面临公司破产、注销或解散之时发生。离世后,公司仍然可以继续运营,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顺利地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持续经营活动可能受到的负面影响。如果离世之人为公司股东,其合法继承人也可以继承其股东身份。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偿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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