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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以前签订的协议书,但当时没有离婚,半年之后离了,那么协议书所含事项,可以在离婚之后履行。这里要把握一个前提,就是离婚协议签订之后,二人并...
可以在你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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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分户,二是可以回迁户口。 一、关于离婚后户口分立 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因为张某在娘家落户就要在娘家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 配,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张某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 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 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在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准许迁入的证明后,张某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开具迁出证明。 最后,应持相关材料到张某娘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 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因此,张某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 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拟落户的张某娘家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1.原共有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根据离婚协议,在得房一方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出售? 比如,一对夫妻离婚之前,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银行贷款男方也是主贷人,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只需要利用下家的首付款将银行贷款还清,再与下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不需要女方的配合。 2.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根据离婚协议,产权登记记载的一方不再享有房产权利,房产归没有记载为产权登记一方,如何处理? 比如,一对夫妻离婚之前,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银行贷款男方也是主贷人,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所有。现女方欲卖房如何如处理? 若女方卖房,首先须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即房产由男方名下转为女方名下。这个过程中,银行抵押合同变更是最为重要的,因为银行若不同意变更主贷人,产权变更登记为女方就会存在困难。当然,还有一种操作,就是整个卖房过程由男方操作,即以男方名义售房,在此操作过程中,须要有一个专门对此的双方协议,特别是要注意应指定下家放款直接到女方指定的账户问题。 3.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在男方名下。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若将房产登记变更为男方名下,再售房显然手续较为烦琐。因此,只需女方配合男方进行售房即可。因此,只要男方和女方达成一个协议,约定女方只是配合售房,售房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以及据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男方承担即可。另外,在协议中,男女双方也可以约定由男方在收到下家售房款的一定期限内,将男方依离婚协议应付给女方的补偿款一次付清。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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