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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不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根据...
实行国家赔偿的原则有: 一、惩罚性原则。指赔偿金额标准应对侵权主体进行处罚; 二、补偿原则。指能够弥补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金额; 三、慰抚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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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料只能国家所有。《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是以经营者的申请为前提,通过行政特许,取得对特定范围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权利。 自然资源使用权是单位和个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或者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进行实际使用并取得相应利益的权利。 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主体比所有权的主体广泛,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限定的范围很小,而使用权的主体十分广泛,几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主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内容受所有权和环境保护及生态规律的制约,而不是无限制的使用。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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