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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
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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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原告是被侵犯利益的股东,被告是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原告是公司的股东,被告是侵害公司利益的人。
首先是受理条件不同。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需要合同明确约定仲裁条款,即约定合同出现争议到指定的仲裁委办理,如约定不明确,可补充协议。达不成共识的,仲裁协议无限,只能诉讼。另外,约定了具体事项的话,必须是约定的该事项出现争议,才能仲裁,一般只是约定出现争议提交某仲裁委解决。诉讼是贯穿整个合同过程的,出现争议时均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然后是审理机构和审计员的产生方式和审理方式不同。仲裁机构和审理人员可以由当事人具体约定,比如指定某某仲裁委来解决,也可以指定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委的组成,和仲裁员。人民法院就无法选择了,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仲裁会审理案件一般都是不公开,以保护商业秘密,人民法院一般是公开的,但涉及商业秘密部分可以不公开审理。另外,仲裁是一裁终局,诉讼作为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最后底线,一般当事人上诉的话会有二审,甚至可以申请再审等等。具体区别还是挺多的,我仅仅讲了几个比较常见的
起诉主体 股东直接诉讼权提起的根据是股东作为股份所有人即出资人的地位。它不同于投资者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例如证券市场特有的因虚假陈述而引发的民事索赔诉讼,其起诉主体可能是该做假公司的股东,也可能曾经是股东但起诉时并不具有股东身份。 诉讼目的 股东直接诉讼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股东自身的利益,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结果 股东直接诉讼权行使的结果归属于原告股东。 诉讼被告 诉讼被告为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是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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