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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量刑都要根据案情的具体情节和嫌疑人的情况,有没有从轻、减轻情节,有没有从重情节,是主犯还是从犯?三人均没有事实犯罪行为是什么意思?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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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法》规定,律师凭“三证”委托书、律师证、律所函就可以会见,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侦查阶段难以实现,这种会见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以案件承办人员出差、出警、学习、开会、休假等理由拖延不安排会见;二是犯罪嫌疑人没有批准逮捕之前不安排会见;三是设置种种障碍,不能保证律师的会见时间等。在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时候,应当注意做到: 1、保持与办案单位的联系,尽量争取第一时间内能取得办案单位的支持,及早安排会见; 2、会见时应履行律师职责,不可向当事人提供电话等信息传递; 3、认真做好会见笔录,交当事人签字; 4、不可带家属会见; 5、不可将书面材料交给被告或犯罪嫌疑人。
强奸、故意杀人一审辩护词应该写一下担任当事人的辩护人,并且发表一下具体的辩护的意见,依照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还有法学的理论,将故意强奸杀人的罪名,进行一个犯罪构成要件的分析,或者是最轻处罚的原则规定。故意杀人一审辩护词为:我依法担任被告人程乙的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及法学理论,构成共同犯罪的特征包括: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性质相同的共同故意;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即数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犯罪整体,写出相关事实和原因。
1、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但是,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2、为了尽快了解案情,二审新受理案件的辩护律师,如果一审辩护人是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向本所一审辩护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请求提供有关材料,一审律师应当予以协助。如果是本所以外的律师,向一审辩护律师了解案情、复印卷宗,须持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向一审律师请求提供相关材料。 3、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应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要求,可协助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4、二审辩护律师应当告知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抗诉的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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