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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时间这个问题:综合工时制的标准工作时间,与标准工时制一样,同为20.83日/月,计算工资时为21.75日/月。 综合计...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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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周平均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按批准的计算周期实施。 2、如果超过计算周期内标准工作时间的,应作为延长工作时间计算。根据《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七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3、超过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会按照1.5倍来支付,而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则按照3倍来支付。
仲裁庭审理后认为,小李所在的保安岗位实行的是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向全体员工公示了相关批复,且小李在计算周期内的总体工作时间不超过总体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要求公司按照其工资200%的标准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缺乏依据,仲裁委员会对该部分请求不予支持。对于小李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综合工时制的加班工资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小李要求公司以其工资的300%的标准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请求。 【案例评析】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在计算加班时间上不同于标准工时,具有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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