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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话,滞纳金是合法的。但是你这种情况的话,已经让物业从电费中扣取,物业公司也没有否定,因此就可以认定物业认可了这一方式。物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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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一定不是合法的,但可能会是相对简单的一种抵制手段,某种程度一会给物业公司一些压力,但也同样可能因为多数业主的拒交物业费的行为,造成物业公司入不敷出,这样他们的服务就更不会到位,以致形成恶性循环,最后损害业主自身的利益。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主动解决问题,首先考虑是否有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业委会一旦成立,就可以解除与目前物业的合同关系。如果无法成立业委会,你就先保留好所有物业服务不到位的证据,然后主动起诉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标准,同时减免物业费标准。否则一旦物业公司起诉要求你支付物业费,而你又没有保留相关证据,则必败无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根据以上司法解释,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如果物业以业主未缴纳管理费为由进行抗辩,则业主可以以物业违规收费来进行再抗辩。
关键看与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和与业主签订的《入住和约》中,又没有约定逾期收缴滞纳金的内容。假如有约定,就是合法的;没有约定也不违法,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的规定看,这两个部门都收滞纳金。既然公用事业单位都收滞纳金,业主欠费也应当缴纳滞纳金。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义务垫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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