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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
可以重新处理。例如长沙、梅州、成都、江苏等地区有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的再处理程序,但具体操作程序和相关规定各不相同。例如,有些人需要处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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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借款人为主债务人;债权人是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主债权的类型是贷款;担保贷款必须用于在建工程的继续建设;借款人合法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必须将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的投资资产一并抵押。对借款人而言,银行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时,将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并通过年检,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证书,并通过年检;3、持有有效的贷款卡,在贷款机构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4、公司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誉,有能力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时,必须保证符合相关条件,才能顺利获得贷款,单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实现贷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规划条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开展规划方案设计,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方案设计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符合的,出具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方案设计的审定意见;不符合的,书面说明理由。其中,建设项目位于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等重要地块内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公示。审定意见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逾期不申报的,原审定意见自行失效,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重新申报。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等手续。前款所称的其他工程建设,包括广场、停车场、重点绿化工程,城市雕塑、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大中型或者受保护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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