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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法,由于居民的合法财产或房产受法律保护,开发商未与财产所有权人达成补偿协议时,不可以强拆,否则须承担侵权责任。 2、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重要提示:一定要弄清楚拆迁人合法吗才能开谈!拆迁公司往往利用心理暗示来击败你的勇气.如:政府没有拆不掉的房子!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合法(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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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听证会举行形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不得被强制拆迁。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拆迁人未按照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员提供补偿资金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拆迁应当发布公告,且房屋拆迁许可证中应载明拆迁人、拆迁范围、相关规划、拆迁期限等问题,并应将其向老百姓公布。 如果是征地要经国务院审批、规划占用土地。同时要有相关的批准文件,被拆迁人员有权依法对此进行查询。并要求及时、合理、足额的补偿。 我处代理过多起类似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联系我处,咨询免费。
重要提示:一定要弄清楚拆迁人合法吗才能开谈!拆迁公司往往利用心理暗示来击败你的勇气.如:政府没有拆不掉的房子!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合法(此证书是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必要条件),开发商拖不起时间,在行政诉讼第一案的二审判决未下达之前,自己就强行拆除了几十户被拆迁人的商铺房,被拆迁户将报案材料和强拆的录像资料一齐交到******,强烈要求追究强拆者和幕后指挥者的“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的刑事责任、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而不是补偿),开发商无法只好答应赔商铺房和经营损失。八、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九、遭强拆的事后补救(一)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后记:这篇文章,想必会引起拆迁人、开发商甚至地方政府的痛恨,但是,基于目前我拆迁法规违宪问题迟迟不解决的现状,为了弱势群体的基本合法权益,笔者撰此文,试图为被拆迁百姓争得更多的谈判筹码,也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2005年4月我购买一套预售商品房,合同约定2006年6月30交房,但是到2006年8月底开发商电话通知交房。小区根本不具备验收条件,小区道路不通,电梯不能运行,没有水电、煤气、暖气。交房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验收合格证》以及实测房屋面积鉴定书,仅提供了所谓《住宅使用、管理手册》,其中《质量保证书》等均未加盖单位公章,原告提出口头异议后,又以威胁手段,强行让原告在交接书上签字并领取了钥匙。开发商强行交房等违约行为自2005年6月30日持续至今已近两年,虽经原告多次催促,但被告仍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测房屋面积,未向原告提供合法的交房依据,也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产权登记。1、开发商违约;2、你可以主张不高于房价一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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