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
六级工伤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山东省统一工伤赔偿标准,六级伤残可以保留劳动关系,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2、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3、如果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18个月医疗补助金和3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你可以自己计算一下,选择离职还是保留劳动关系。
六级工伤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退休,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但工伤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六级工伤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你和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单位支付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