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从以上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一、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就是所谓的N+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属于辞职,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同意,即可于30天后离职。三、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时,企业提出:与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因此,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1个月“代通知金”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当事人是否表达了不同的意图。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方或者双方因法律情况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况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无效,双方不再履行。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一般来说,劳动合同解除需要有解除合同的意示表示,而劳动终止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除此之外,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也不相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