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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话,那么婚内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会进行一个平均分割的,所以就算是婚后的房子在按揭的话也一样是这个样子分配的。想要...
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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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按揭买的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法院可以予以确认。 其次,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离婚时夫妻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对房屋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1.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产权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 2.一般原则为,获得产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其次,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夫妻离婚时房子还处于按揭贷款期间时,建议夫妻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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