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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
本市户籍育龄夫妻或者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纳入实际管理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凭手术证明,由所在单位给予休假,并由现居住地的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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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依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1女年满二十四周岁的初育为晚育。晚育年龄的计算,以孩子出生的日期为准,2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给予假期三天。享受三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女方十五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三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3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
上海婚假规定:1、政策规定:第31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市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产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伴产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正常上班的工资支付。2、婚假规定:上海市婚假天数为10天,上海市行政区内企业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3、结婚假期的工资规定:上海结婚假期10天内按本人正常上班的工资支付,即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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