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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丈夫去世后房子有贷款的,则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人承担房贷的还款责任。 2、如果房子是由多人继承的,则按继承的份额来分担房子贷款的欠...
如果能证明丈夫背着妻子举债或妻子不承认是夫妻共同借款则没有还款义务。银行贷款的贷款人死亡后,如果有遗产却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在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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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提出要买房,120平方左右,公公婆婆提出要住一起,要我们照应(79,80岁了),我们没那么多钱,他们说将他们老房卖了一起买,由我先贷款50万,于是就买了188平方的房子,等装修好,老房买掉要搬家了,大儿子大媳妇提出要一半钱,公公没法就给了,现两老人常住我(小儿子)家,他们拿了想还贷款的卖房钱合法吗 1、属于赠与2、双方自愿就没有问题
这属于遗产,丈夫去世,如果该房产是在你们结婚以后取得的,夫妻又没有约定该房产权属归谁,那就是夫妻共有的财产,你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另一半属于遗产,如果你的丈夫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父母和子女,该份遗产就有你来继承,问题是,要想办理过户,根据咱们现在的一般做法,你必须有书面的证明材料,你丈夫没有其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能过户登记到你的名下,这样,你对这个房产的取得其公式是:50%所有权+50%继承权=你的全部房屋所有权。 经过这些程序后,该房产在法律上完成了法定程序。开发商在不给你补偿安置,那他就是有意刁难,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对方拿着你的成功办理了手续,那么你是有责任还这笔贷款的。当然,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来保障您的权利。回答码字不易,如果帮助到你的话可以给个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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