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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27日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
可以的。只是要具体分析租赁的时间,如果说是在租赁合同成立在抵押或者发生拍卖的其它事由之前的,那么是买卖不破租赁,购得土地的人自动成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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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是租赁,卖方拥有房屋产权的,房屋可以买卖。但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需要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辟谣】房屋租赁必须备案?真相:是的分析: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提醒】买卖租赁房屋需要注意什么?买卖出租屋应注意以下几点:1、出租人出售出租屋时,应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2、出租人应在出售前询问承租人是否有购买意向。三、租赁房屋买卖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可以的。只要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1、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租赁合同虽然未经过登记,但该合同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并且该条款的内容已由出租人(租赁物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确定租赁期限长短时,总是要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和承租人的使用目的来确定的。在动产租赁中,租赁期限是比较短的,一般都是临时使用。例如,租赁汽车,对于你的土地租赁合同可以永久这个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汽车的使用寿命是10年,双方当事人不可能约定一个租赁期为20年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较长的是不动产租赁即房屋租赁。在房屋租赁中,用于承租人居住需要和用于商业性租赁是不一样的。一般讲用于居住租赁的承租人希望租期长一些,使这种租赁关系相对稳定一些。商业租赁中、在订立合同时房屋的租价比较低的情况下,承租人就希望将租赁期限订的长一些,租金固定下来;在房屋的租价偏高的时候,出租人就希望租期订得长一些,这样就能保证其得到更多的租金。当双方当事人不能自己寻找一个公平的交叉点时,法律总是要在利益双方中找出平衡点的。这也是规定最高租赁期限的一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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