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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各村于1995年前后第二次(第一次是1991年前后)依法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包土地。...
第二轮土地承包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 (二)集体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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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现阶段新《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已经经过了三十次初审,在也将会出台,本次农村土地承包法还是14年来首次修改,在新的一轮承包土地法中提出了土地保护改革,与现阶段的严守农村耕地红线相结合,并且明确提出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权益。对于现阶段农村土地抛荒的处理方式在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抛荒耕地两年以上的承包人,需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用,抛荒土地三年以上的承包人,发包方有权收回起土地并重新发包。
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再延长30年,统一确定起始时间在1997年,因此,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全国统一确定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对符合规定新增人口的承包地问题,只能通过机动地、开垦的荒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和土地流转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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