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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如果未续签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双方均可以终止,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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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从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双倍工资,即按原工资的两倍计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可以看出工资包括用人单位每月向劳动者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补贴等收入的总和。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工资标准或金额,则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如果未续签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双方均可以终止,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则应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的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即已违反了以上规定,若再行辞退,则属非法辞退,理应得到相应赔偿—— 1.未签合同前二倍工资。与公司未签合同,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得到双倍工资,直至合同签订之日(最多不超过11个月)。 2.经济补偿金。如果未签合同又被辞退,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案例二中王小姐即可获得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其他补偿。 1)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发放辞退的书面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社会保险金、加班费、押金等费用。需要补充的是,前文提到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而诉讼时效为一年期,所以有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抓紧时间,准备好证据,将维权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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