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网络出版服务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及其出版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检查时,应当制订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标准,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需要整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邮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一)进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或者涉嫌违反邮政法律、法规活动的其他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四)要求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经营的信息;(五)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扣押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被检查的企业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8条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的主要义务是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法律之所以要求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是因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当事人享有辩认执法人员身份的权利,即当事人有权确认对自己进行监督检查的人员是否具备法定资格。因此,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主动向有关当事人出示监督检查证件;如果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不出示监督检查证件,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土地监督检查人员对其进行的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必须严格依照程序办事,绝不能利用职权和法律赋予的手段,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谋取私利,更不能仗势欺人、专横跋扈、贪赃枉法、滥施处罚。
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由县级(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8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4,204人已浏览
6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